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图片新闻
青岛着力提升城乡环境品质
安徽启动第三轮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18095家企业存在问题占比56%
图片新闻
既管又扶促工业企业绿色转型
陕西责成联合调查组严肃处理
江苏严格管控降低内源污染
吉林将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8年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将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实行等级评价 、累计记分、信息共享
 

本报讯 吉林省环保厅日前召开的《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读会传来信息,吉林省将从3月1日起,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制度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管理新秩序。

据悉,评价机制及记分方法是《办法》的核心部分,分为实行等级评价、累计记分、信息共享三大方面的内容。

根据《办法》规定,吉林省将企业环境信用按照良好、一般、警示、不良4个等级进行评价。公众和企业、有关机构和行政机关可以自行登录省、市(州)环保部门官方门户网站或“信用吉林”网站,查询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情况。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各自职责在日常监管、项目审批、信贷融资、减免退税、资质评定、招标采购、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进出口管理、定期检验等工作中,实施各类有针对性的奖惩。

“《办法》重点强调了公开共享和联合惩戒,对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孟庆军介绍说,《办法》建立了评价结果公示和共享的方式,强化了政府部门通过实施联合奖惩强化监管职能,要求企业提高环境守法意识,提高环保管理能力和水平,也为社会监督提供了有效监督渠道。魏强 辛培国 吕俊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