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由西安市工商局牵头对新扩建禁燃区内的煤炭经营场所予以取缔。为全面推进取缔工作,西安市工商局向各区县、开发区印发了相关告示。一个多月以来,全市已经完成了81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场所的清理取缔。
据了解,西安市工商局督导各区县、开发区依法吊销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及时组建联合执法力量,开展强制取缔联合行动,拿出专项经费保障,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加快取缔工作进展。据统计,仅5个区县政府就投入5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煤炭经营场所取缔奖补资金、存煤清运消纳补贴和工作经费。
西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11月14日《西安市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主城区禁燃区从城四区扩大到城五区,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冬防期,西安市严查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
下一步,西安市工商局继续联合商务部门及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倒查”制度,对向禁燃区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进行倒查追究。同时,由西安市公安部门配合,对向“禁燃区”运送高污染燃料的车辆进行查扣。
王双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