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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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联动机制统一执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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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成立环境司法保护领导小组
强化联动机制统一执法标准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陈振辉保定报道 河北省保定市委、市政府日前在保定市检察院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根据保定市委、市政府决定,会议成立了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保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意义日益凸显。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保定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组长由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环保局、水利局等21个市直机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由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担任。

会议确定,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三个目标来开展,即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凝聚执法司法合力的基本目标;加强监督平台建设,实现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的保障目标;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实现案件办理水平不断提升的根本目标。

据了解,2014年至2017年,保定市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63件402人,起诉435件824人,判决308件521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11万件,监督破坏环境案件176件。特别是蠡县“5·18”跨区域特大污染环境致死案后,各执法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19名被告人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保定市2018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保定市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坚决防止和有效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健全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机制,通过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依法追究污染环境当事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织密环境保护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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