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水污染治理应注重细枝末节
以共治理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避免三个误区
重型车治理“两难一高”局面如何化解?
烟花爆竹零燃放措施要细要实
以环保督察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以质兴农推动绿色发展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共治理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以多元共治的理念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相关企业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是顺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关键举措之一。

◆余池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和环境问题,而且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事关乡村振兴的战略问题。

为此,笔者认为,以多元共治的理念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相关企业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是顺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关键举措之一。

一是决策共谋。村集体纳入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后,以村两委为代表的基层自治组织或环境治理团队应借助多样化的宣传媒介和工作方法,搭建村民与政府对话的渠道和相互交流的公共平台,尊重和吸纳村民意愿,找准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次序和标准,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共谋的核心是以环境问题为导向,形成集中村民共识的环境整治方案。

二是项目共建。支持村级组织和环境治理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发动本地和外地企业家献计献策,出力出资支持环境整治项目。发动村民参与共建,一方面,可以为环境整治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提供支持,另一方面,村民对自己动手改造的空间和环境,容易产生自觉维护和管理的意愿,为设施后期管理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是设施共管。政府层面,要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要建管并重,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避免过去一些地方环保设施建管脱节、治理设施“晒太阳”的现象。村民层面,应通过村民会议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垃圾、污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村容村貌维护重点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既发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管护单位的技术优势,又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针对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环境整治的特定需求,建立新的农村社区组织、志愿者组织,构筑村民参与平台,完善充实农村社区治理体系。

四是效果共评。群众满意是环境整治成效的最终评判指标。除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技术、建设、运行维护标准规范制定环境整治绩效考核标准外,还应鼓励村民参与相关标准与评比流程的修订中,增强评比的公正性,促进村民监督的自治力量。将考核评比与财政奖励机制结合起来,对先进个人、村集体和优秀项目给予奖励,激励村集体和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和动力。

五是成果共享。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让村民切实参与到环境整治行动过程中,通过有效的项目实施、组织培育和村民活动,实现村民共享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的整治成果。从村集体层面看,共享的成果是美好村庄环境、和睦邻里关系和文明的氛围;从社会治理层面看,共享的成果是以环境整治为载体,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基层共治的力量与自上而下的系统治理相互配合,才能更有效地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

作者系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