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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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方面问题做好环保督察
扛起政治责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非道路移动源要查透查实
省级环保督察应及时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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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道路移动源要查透查实

 

◆沈胜学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普查范围增加了移动源,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查实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有助于更加精准地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有助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此,笔者就开展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普查谈几点看法。

一是组织领导要健全。健全的组织领导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紧密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是保证普查质量的关键。非道路移动机械分属不同行业,管理部门也各不相同,用于工地施工的属于住建部门管理,用于道路施工的属于交通部门管理等。而且,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流动性强,使用时间、地点不固定,使得相关部门已经掌握的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必须健全组织领导,在横向上,组织各参与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又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非道路移动源的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等;在纵向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协调、业务指导、督查督办等,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是舆论宣传要到位。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强、工作周期短、工作时间和场所无规律可循,其排放的污染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此,要以此次污染源普查为契机,采取定制短信内容、制作污染源普查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现状及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形成社会了解普查、群众支持普查、普查对象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是现有底数要摸清。非道路移动污染源量广面大,为确保普查的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必须加强入户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员应依据各相关部门掌握的管理台账,上门入户调查核实,逐台登记,确保不重不漏。针对农业机械分布广、农户家中白天经常无人的实际情况,普查员可以利用晚上或采用电话预约上门的形式进行普查。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管辖的行业,选取几种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调研,对其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同时,环保部门要将生产、进口、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纳入普查范围,摸清相关企业落实《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四是成果运用要及时。《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方可销售。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普查成果要及时运用到大气污染治理的实践中。比如,建立准入制度,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低于国三标准的需加装环保装置以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各地可以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地方环保部门可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强制性维修保养、环保定期检验、环保升级治理、加速淘汰等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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