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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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严查重点流域涉水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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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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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严查重点流域涉水违法行为
对偷排偷放等行为“零容忍”
 

本报讯 吉林省长春市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在今年3月底前,开展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改善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管,对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加快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

近年来,长春市不断强化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措施,推进对伊通河流域干支流及全市水系、黑臭水体进行全流域、全区段、全方位治理。目前,石头口门、新立城水库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伊通河中段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南溪湿地公园建成开放。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基本完成。新凯河、串湖、东新开河等流域治理有序推进。全域255条河流、6个湖泊全面落实河长制,共设立各级河长2325名。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水企业、工业集聚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检查中全面推行执法、监测协同工作,现场检查、采样监测,保证排查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必要的将采取驻厂式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将切实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同时明确整改要求,科学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问题跟踪、落实企业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强化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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