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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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重点区域内不能办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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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4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秦岭重点区域内不能办农家乐
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
 

本报记者肖颖 通讯员仵博报道 《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以规范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的农家乐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内,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不得开办餐饮、住宿等农家乐,不得组织开展漂流、旅游观光等经营性活动。

农家乐的经营活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并在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办法》规定,农家乐要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物处理措施,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加装油烟净化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处理管网覆盖区域的,按照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在污水处理管网覆盖区域的,应自建设施处理或将污水运转至就近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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