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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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2017年内蒙古环保八大成效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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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总结2017年全区环保工作。

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各项环境保护改革,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3%;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内蒙古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控制,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379.5万千瓦,持续开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圆满收官。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45座,治理城市黑臭水体21公里,完成458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围绕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布设土壤国控监测点位1834个,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形成。

在推进督察整改方面,内蒙古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呼伦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1个,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通辽电解铝企业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首次开展自治区对盟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发酵制药行业异味扰民、固废堆场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内蒙古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52件,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41件。加大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顿力度,663处工矿类开发建设活动已有112处整改到位、303处完成设备拆除和场地平整、235处实施停产整改。

李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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