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张茉沈阳报道 辽宁省为贯彻落实国家严禁“洋垃圾”入境指示精神,决定两年内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2018年,辽宁省环保厅将力争进口固废企业数量比2017年减少50%。
辽宁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将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和网格化监管中,要求属地生态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同时,在固体废物进口审核、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内企业进口数量核定两方面严控固体废物进口。一方面,列入国家禁止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一律不予批准;2017年全国大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地方生态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正接受海关、质检等部门调查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另一方面,从严核定数量,对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内企业每次核定进口数量不超过环评批复加工利用能力的20%,且不能超过2017年实际进口量;对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外企业每次核定进口数量不超过环评批复加工利用能力的15%,且不能超过2017年实际进口量。
接下来,生态环保部门将与海关、质检、公安、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检查,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