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小玲成都报道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经生态环境部初核,2017年国家考核四川的8项环境保护指标中,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较2015下降12.2%,劣Ⅴ类水体比例2.3%;与2015年相比,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分别为7.2%、11.0%、7.8%,以上6项指标任务均超额完成;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比例两项指标正待国家核定。
从总体上来看,四川省生态环境呈现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等特点。
据介绍,去年,四川对100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专项治理,淘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600多台、老旧车和黄标车20多万辆,整治“散污乱”企业两万多家。审查规划环评11个,审批项目环评224个,对88个项目不予或暂缓审批,确保了向家坝引水、成都地铁、绵阳京东方等一批全省重点项目顺利上马。建成运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212座,划定禁养区5828个、面积达5.74万平方公里,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13548家;完成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4条。
沱江流域(内江段)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计划总投资195亿元。 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产生补偿资金6亿元。将851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环境信用管控,完成火电、造纸、水泥等14个重点行业54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129家、验收24家。
去年全年,四川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014件,同比增加263%;处罚金额6.56亿元,同比增长379%;行政拘留520起,倒逼企业主动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