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学鹏德州报道 山东省德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印发德州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城镇污水排放行业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镇水环境污染及内涝灾害。
《通知》规定,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重点排水户应当将按照水量、水质检测制度检测的数据定期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依法安装并保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