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乌伊岭等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其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生态环境部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www.zhb.gov.cn)
二、公示日期:2018年4月19日~5月3日,10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66556313、66556315
传真:(010)6655631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生态司(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件:reserve@mep.gov.cn
四、各有关省环境保护厅将在其官方网站对有关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