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陕西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近日联合新城区检察院、新城区交通局等部门,开展了汽修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组采取现场勘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申报注册,是否按规范贮存,是否按规定进行转移,喷漆车间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滤棉和活性炭是否按要求更换等进行了检查。针对汽修行业危废贮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限期整改。
同时,对各汽修行业发放了《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告知书》,向产废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进而提高企业的治污主体责任意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环境执法人员李海平告诉记者,汽修行业在喷漆作业中会排放挥发性气体,不仅气味难闻,还会危害人体健康。如果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会产生光化学污染,是雾霾、臭氧污染等大气污染的“元凶”之一。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违法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