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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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谨细致准确摸清污染源底数
天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力度持续加大
水务部门完成河道生态补水
Ⅰ~Ⅲ类水质断面数同比上升13.2%
天津开展“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
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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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会要求
严谨细致准确摸清污染源底数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5月5日上午,天津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会,天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孙文魁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文魁说,各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准确摸清全市污染源底数,为下一步精准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孙文魁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基础性工作。10年一次的污染源普查,既是国家的法定要求,也是摸清污染排放状况的绝佳机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污染现状,查清各类污染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把握发展阶段新特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天津市委副秘书长李国田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在会上通报了前一阶段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8个委办局)、各区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部署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上半年完成污染源清查

会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普查办会议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下一步全市要重点做好5个方面工作。

一是厘清普查责任。各区政府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区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握进度,分管负责同志要协调推动,及时掌握全区工作进展情况。各区政府要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尚未召开本区污染源普查动员部署会议的区,要尽快召开;在专职人员、“两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办公场所保障和环保专网联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区,要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立即落实整改。

二是严格时间节点。2018年上半年完成全市污染源清查工作,年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与质量核查工作,2019年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开发与应用。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制定好本区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完成实地清查建库、全面入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与质量核查评估等重点任务,做好部门协作,确保各方协调一致、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尽快制定本区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发挥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普查员的作用,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使各类企业和公众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

四是确保数据质量。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层层审核把关,严格审查验收,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历史检验。各级普查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把质量关。各区普查数据要经各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加强评估核查,保障数据质量。

五是强化督查督办。市普查办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各区、各部门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调度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差、贯彻落实普查要求不力的,将视情采取督办提醒、全市公开通报、约谈、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对普查数据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普查工作实现五个落实

18个委办局组成普查领导小组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天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实现五个“落实”。

一是机构人员落实。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要求,去年5月,天津市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孙文魁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18个委办局共同组成。各成员单位选派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直接参与普查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调度沟通机制,打破部门界限,实现数据共享,共同推进工作开展。16个区均成立了本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区分级负责”的普查组织体系。

二是普查经费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工作经费的要求,市财政局精心策划、整体把握,确定了全市普查经费模式,统筹、足额落实了市级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各区结合区域特点编制了普查预算,落实了工作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两员”选聘落实。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实施者。各区充分发挥环保、农业、水务部门及科研院校业务特长,选聘精兵强将作为普查指导员,选聘有经验的环保网格员和有专业特长的在校大学生作为普查员,构建专业的普查队伍。全市第一批选聘了普查指导员220人、普查员932人。市区两级针对国家总体要求、普查工作方法、清查技术解读等共开展培训37期,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达到了要求清晰、方法明了、技术合格的标准。

四是清查任务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合作,部门间数据共享,整合形成了全市污染源清查底册。市农委、市水务局充分发挥部门特长,积极协同开展农业源和入河排污口清查。各区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勇克难点,自主开展清查与同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清查相结合,采取多种手段,全面覆盖,仔细核实,精准定位,污染源概况逐步清晰。

五是普查宣传落实。充分利用“两微一栏”(微信、微博、专栏)等新媒体手段,结合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发布国家及天津市普查动态,解读污染源普查的方法步骤。东丽区印制了宣传布标、宣传册、宣传袋等发放到各街道、园区工业企业。西青区、静海区面向大众发布了《致全区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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