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潍坊市环保局日前对《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种类和具体裁量标准。
据了解,新版《基准》的修订、发布和施行,是潍坊市环境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次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始终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开公正、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既保护执法对象,更保护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基准》对现行有效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梳理,共确定行政处罚事项13种、279项,进一步明确了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明确了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明确了单处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等。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