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潍坊市根据《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公布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将企业的排放行为置于“阳光”之下。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相关筛选条件,每年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单位目录共计549家,其中大气重点排污单位165家、水重点排污单位236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105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43家。
重点单位名录信息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码、所属行政区域、经纬度、名录类别、主要污染物指标等。 张光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