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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小组为何调整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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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升级
协作小组为何调整为领导小组?

 

◆本报记者谢佳沥

在召开11次工作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迎来了一次“脱胎换骨”。

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这意味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进入一个领导更权威、组织更严密、决策更科学、统筹更有力的新阶段。

调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

“从协作小组调整为领导小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指出。

前不久出台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直接作出部署,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

“在协作小组中,各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协作更加类似于一种通报机制,在信息交换、重污染天应急等方面发挥了良好效果。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就需要我们从更高层面统筹、更大力度推进、更高程度协作。”吴舜泽表示。

“党中央、国务院正是看到了这一关键,所以对相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吴舜泽指出,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调整之后,领导层级更高、参与成员更多、职责分工更细

调整为领导小组后,职责分工、组织架构、人员安排等方面有哪些变化?

主要职责明显强化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等。

领导小组由国务院牵头,而协作小组则是北京市牵头。在成员组成方面,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气象局、国家能源局9个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7个省份。

相比于原有的协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了公安部。考虑到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可能触动很多利益集团的利益,这一增加自在情理之中。

在组织架构方面,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担任组长,生态环境部和京津冀三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兼任。

而协作小组由原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任组长,原环境保护部和京津冀三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原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兼任“双主任”,具体工作由北京市环保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调处专门负责。

调整之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治气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吴舜泽认为,这次调整是跨地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一次优化、深化和最新探索。

领导小组成立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之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将有更权威的上级来统筹推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决策职责,整合优化相关省级政府需衔接配合和协调督办的大气环境管理职能,深入推进治气工作。”

根据安排,领导小组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每年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将对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考评奖惩。

“通过相关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各省份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推动区域内早日实现规划、标准、监测等方面的统一。”吴舜泽指出。

“总体来看,从协作小组调整为领导小组,符合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纵深发展的需要,符合统筹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的需要,符合区域流域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有利于提高各主体之间的协作力度,有利于提高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效能,也有利于更强力地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吴舜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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