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创新排污许可监管 济宁有何经验分享?
神不知鬼不觉?一朝败露落入法网
西安累计发放近8万元
浙江兑现首例固废举报奖励
租林地挖山采石 毁环境获刑赔款
合肥出台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神不知鬼不觉?一朝败露落入法网
——宁夏灵武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始末
 

◆本报记者崔万杰

换了个地方重操旧业,没想到还是栽了。宋某某因伪造公章、私设暗管向废弃矿井内排放有毒废液,严重污染环境,犯污染环境罪和伪造公章罪,两罪并罚,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8年6月19日是宋某某刑满释放的日子,希望这一次走出监狱的他,能够吸取教训。

外出回来发现加工点被查封,嫌疑人潜逃后又回来自首

这起案件还要从2016年公安部门的一次巡查说起——

2016年11月24日10时许,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在银川灵武市宁东镇某煤矿一废旧院落内有加工处置煤焦油窝点,执法人员随后对加工点负责人宋某某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显示,该院落四周均有围墙,院落外西南侧有废弃的井巷口(排污口);院内外共摆放11个罐(槽),或置于地上或部分没入地下,内贮有黑色液体或黑色固体,不同罐(槽)之间有塑料管道连接,其中的一个塑料管子就是向外排放废水的。

随后,环境监测机构根据现场勘查标记的坐标、标示,按照采样技术规定,现场采集样品3份,一份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分析腐蚀性使用,一份用于留样备份,一份由宁夏某环境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用于分析其他项目使用。

分析结果显示,废液浇灌土pH值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标准限值要求,但罐(槽)内黑色油状液体pH值低于标准最低限值,具有腐蚀性。而宁夏某环境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对样品进行苯酚的浸出毒性检测,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苯酚质量浓度超出浸出毒性限值3mg/L,证实该样品具有浸出毒性。

2016年12月13日,宋某某外出回到加工点时发现大门已被宁东公安贴了查封封条,知道自己私自加工“液萘”的事情已经败露后,宋某某于次日乘机潜逃外地。12月15日,宋某某被警方登记为在逃人员;当日,宋某某藏身所在地警方通知其做笔录。12月17日,宋某某搭乘一货车返回宁夏,并于12月20日向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投案自首。

石堆下排了两吨废水后冒起白烟,嫌疑人也感到害怕

经查,宋某某曾从事过酚钠盐提纯工作。2016年3月,宋某某经朋友介绍来到宁夏,发现宁夏有几家销售酚钠盐的工厂,于是想到从酚钠盐中提取“液萘”谋利。

当年4月20日,宋某某以年租金4万元的价格从杨某甲处租用一处废旧院落。杨某甲证实,其与宋某某签订院落租赁协议时,宋某某称租房主要用来制作油漆添加剂。宋某某对租赁协议的担保人刘某某称其租院落主要用于脱碱液水。但实际上,宋某某是打着制作油漆添加剂、脱碱液水的招牌开始干违法的勾当。

2016年5月,宋某某开始在院内建“液萘加工厂”,先后安装生产“液萘”及其提取物所需要的罐(槽)及其他相关设备,前后仅一周左右的时间就建成投产了。之后,宋某某将其从宁夏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来的煤焦油深加工产品酚钠盐中的大部分,导入其事先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内进行加工,提炼液萘,其提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酸碱的废水则通过软管排至院落外墙南侧废弃的矿井内。

庭审时,宋某某的供词显示,在分离液萘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大部分是在罐(槽)中放置,只有一次是向南墙外面西南角堆放的石堆排放,排了约两吨左右后,石堆下面开始冒白烟,宋某某感到害怕未再排。

公诉机关出具的产品买卖合同、货物销售清单、银行转账单、宁夏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量单、过磅单证实,仅2016年5月19日至11月25日期间,宁夏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8次向宋某某出售酚钠盐共计403.24吨。

宋某某还交待,2016年8月至9月,他还先后4次从该公司购买了约150吨煤焦油副产品“酚钠盐”,由于购买的“酚钠盐”中含“液萘”成分较低,宋某某加价后通过互联网进行转卖。

经属地环保协调,厂区遗留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判决书显示,《关于对宋某某污染环境案中污染物排放的矿井进行采样鉴定的函》《关于对宋某某污染环境案中污染物排放矿井采样鉴定的复函》证实,2017年5月22日,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保局发函,要求其对宋某某污染环境案中污染物排放的矿井内的污泥进行采样鉴定。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保局在2017年5月31日的回复中称,与检测单位协商后,被告知因巷道内部环境复杂,不具备采样条件,无法下井采样。该局于2017年1月19日先后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致函,希望调取该矿相关井下资料,各相关部门均答复无资料可提供,并告知该矿闭井多年,矿井地下条件变化很大、塌方涌水等情况复杂,不具备下井条件。

2016年12月~2017年3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保局先后两次组织力量对矿井口开挖,但由于巷道较深,缺乏矿井地下资料,挖掘过程中时有坍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最终综合考虑各种安全,停止施工作业。

《关于宋某某非法加工酚钠盐现场遗漏物质应急处置方案的请示》、应急处置方案、委托处置函、处理报告,证实经宁东能源基地管委会环保局委托,宁夏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至26日,对宋某某非法加工点2#、3#、4#、5#、6#、9#罐(槽)内净酚钠共4车,共计12.1吨,运至宁夏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粗酚,已处理完毕;将7#罐(槽)内油渣共计8吨,运至该公司焦化厂配煤炼焦,已处理完毕;萘渣共计2吨,运至该公司焦化厂配煤炼焦,已处理完毕。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发现除了污染环境还伪造公司印章

为保证案件的办理顺利进行,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证据收集。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发现宋某某为了能够顺利购买加工所需原材料,找人私刻4家公司合同专用章、财物专用章以及法人个人私章共计6枚,并以某企业名义,与宁夏两家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宋某某的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2017年1月24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两罪批准逮捕宋某某。

2017年9月12日,宋某某被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污染环境罪及伪造公章罪向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本案,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公诉机关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

在补充侦查后,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法庭认为,宋某某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管道、利用石堆缝隙向废弃矿井内排放有毒物质,逃避监管,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宋某某无公司印章制作权,故意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及伪造公司印章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宋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因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庭审时,宋某某辩解其行为不构成污染环境罪,其辩护人也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宋某某向废弃矿井排放了有毒物质,而且检测报告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法庭认为本案中宁夏某环境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专门鉴定机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法律规定,且能够与在案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可作为定案证据使用,故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依据《刑法》和“两高”环境司法解释相关规定,2018年1月10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判决宋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后因不服一审判决,宋某某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在审理过程中宋某某撤回上诉。2018年3月26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