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明确指出,到2020年完成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实现自然资源权利清单管理,基本建成符合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平台、自然空间监管平台,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产权登记。总结晋江市、武夷山国家公园、厦门市等相关试点经验,协调解决不同自然资源产权空间重叠、相互不协调的问题,完善确权登记的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修订《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方案》要求,适度扩大土地、水、矿产、森林、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产权权能。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对自然资源实行权利清单管理,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在自然资源产权行使、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熊敏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