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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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制鞋企业主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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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擅自撕毁环保封条
福建一制鞋企业主被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魏然 通讯员叶兴灿晋江报道 “后悔极了,这个违法成本很高,真是得不偿失。”日前,福建晋江赢康鞋材有限公司企业主因擅自撕毁环保封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企业主赢某懊悔地说。

7月29日,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陈埭中队在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中发现,晋江赢康鞋材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制鞋生产项目刷胶过程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行为,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制鞋生产线的刷胶工序产生大量的有机废气挥发至生产车间,现场的刺鼻性气味非常强烈。”据陈埭中队环境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没有配套废气收集设施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也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接从生产车间的多个排气扇往外排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切断并查封了生产线电源。同时依法告知企业主赢某,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不得损毁封条。

8月1日下午,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复查时发现,企业正在进行生产,制鞋生产线已恢复供电,之前查封所贴的封条已经不翼而飞。

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询问该公司老板。企业主赢某坦承,因工厂订单较多,为恢复生产赶货,是他本人撕掉封条的。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晋江市滨江派出所在确认了赢某的违法事实后,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该企业负责人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公务,情节较严重。”晋江市滨江派出所办案民警许佳滨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对赢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当时存在侥幸心理,没想到环保部门这么快就去厂里复查,早知道如此,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尽好环保责任。”赢某连连摇头。

据了解,自福建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以来,环境执法人员经常利用双休日、非工作时段的休息时间,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执法检查不留死角,查处了不少违法排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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