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虹口区环保局日前召开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工作推进会,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管理。
会上,来自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了社会监测机构和委托方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社会监测机构应主动登录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完善备案材料,按要求将监测服务活动中涉及的人员、设备、运行和服务情况上传至监管系统,对所出具的监测数据或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区环保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等委托方应督促社会监测机构按要求登录监管系统并上传相关材料,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对其委托行为及监测数据或结果的使用负责。
虹口区环保局副局长秦波指出,区环保部门已经将委托环境监测或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营维护等政府采购项目纳入了监管系统,社会监测机构上传至监管系统的各项监测服务活动将作为区环保局评估社会监测机构开展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今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依据。各监测机构要端正态度,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工作,杜绝发生篡改、伪造数据等违法违规现象;环保部门要持续推进对备案社会监测机构的日常质量管理,对监测服务项目在监管系统中的流转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各项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