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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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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圈防护“划”得全 下拨专款“立”得快 强化督导“治”得严
河北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

 

◆本报记者牛秋鹏

在今年5月召开的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不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摆在碧水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之首,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注重顶层设计,

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体系

2018年5月,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优先保护饮用水,明确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和处理处置措施,对毁损、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护栏围网、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也明确了处罚措施。

同月,河北省政府同意印发《河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并以此行动方案为主线,做好今明两年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谋划制定省、市、县三级验收、销号制度,要求各市政府组织辖区内环保、水利、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及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对水源地信息补充完整并统一口径,为今后水源地动态管理打下基础。

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保证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并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

注重科学规范,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划定保护区是饮用水环境管理的基础,也是现阶段应聚焦解决的重点问题。保护区划定滞后,严重制约地理界标、环境违规问题整治、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等后续工作开展。河北省明确“划、立、治”3项重点任务,在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任务时,积极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逐步、全面地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于2008年开始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2009年1月,报经省政府同意,完成了河北省88个城市饮用水地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划分,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了“三圈防护”。

2016年12月,河北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联合下拨2400万元,专项用于全省16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风险防控等规范化建设项目,对保障水源安全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要求,逐项检查水源地在水量水质、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整治、监测监控、应急与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2018年8月,河北省对各市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再次督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划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地表水型水源地,要实行领导包联、专人盯办,经过组织评审的要抓紧修改完善。

注重多措并举,为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保证排查质量,河北省于今年6月向各市印发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排查的有关要求,并于7月组织召开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排查工作调度会,对排查汇总梳理工作进行调度并进行格式审核,邀请水利厅派员参加,实现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对后续工作的统一调度和实施整治。

积极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工作。在石家庄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保定王快水库、沧州大浪淀水库4个水库启动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试点工作,落实试点补助资金6980万元;实施陡河水库隔离防护工程,建设围挡95.65公里。

严格水源保护区项目准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做到4个“一律不批”,即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项目一律不批;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一律不批;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批;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

明确重点区域,强化南水北调区域农村环境整治。2015~2016年,河北省共下达了专项资金10亿元,对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37个县(市、区)的6000多个村庄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解决了对南水北调水环境安全存在潜在影响和威胁的村庄突出环境问题。

注重强化督导检查,挂账督办加快违规问题清理整治

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违规项目清理、规范化建设、饮水安全状况公开等工作纳入对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预警通报中,实行“单次通报、两次约谈、3次限批并实施问责”。对单月工作无进展的,进行通报;两个月工作无进展的,进行约谈;3个月工作无进展的,进行区域限批,同时实施问责。

组织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对重点事项进行集中督办。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各项要求纳入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重点督办事项,实施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的地区依纪依规启动问责。

抓重点交办事项。针对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的98个问题和19个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涉及的90个环境问题实行月调度,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向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报告每月进展情况。

召开专题督导调度会。2018年5月,河北省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调度会;6月,召开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7月,再次召开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重点要求各地结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行动和近年来的清理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按国家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对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和工作短板进行调度。

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2017年8月以来,河北省环保厅将饮用水水源违规项目整治纳入每月对各市重点督办事项,实施跟踪问效。2018年2月,河北省环保厅开展了上届中央巡视反馈饮用水水源违规问题“回头看”,对当时反馈的1192个违规项目整改进行逐一核实,并组成督导组进行现场核查,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处处有落实,目前1192个违规项目已全部整改、关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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