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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精准发力摸清污染源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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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精准发力摸清污染源家底
高质量完成清查建库,高标准推进入户调查
 

◆本报记者蒋朝晖

记者日前在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云南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访时获悉,自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政府强化统一领导,全省上下协调联动,在落实普查主体责任、加强普查能力建设、强化普查技术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不仅高质量完成了清查建库阶段各项任务,还为高标准推进入户调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云南省清查建库工作完成较好,并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视频会上受到表扬。当前,全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级政府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16州(市)、129个县(市、区)成立普查领导小组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如何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普查任务,担当普查工作责任主体的云南省各级政府都面临一场考验。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副省长任组长的云南省普查领导小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普查工作涉及的15个成员单位及3个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分工。省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亲自部署普查工作、督查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共商机制,各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州(市)做好了表率和示范。

受多种因素影响,云南省个别州(市)县(市、区)曾一度在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中不同程度出现思想认识不到位、保障落实不到位、清查工作不扎实等现象。省普查领导小组发现问题不放过,及时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通过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视频会议析事明理、提出要求,多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凝聚人心、鼓舞干劲,从抓实污染源普查为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精准治污提供支撑的高度,帮助普查人员提高认识,树牢“为用而查”理念,尽快实现“要我查”到“我要查”的转变。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春明介绍,全省16州(市)、129个县(市、区)分别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同级环保部门设立普查工作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培训制度、技术要求及质控方案,组建技术支撑团队,营造了良好的普查宣传氛围。

2018年7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29检查组对云南省清查工作总体质量进行检查时认为,云南省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高度重视,省级指挥调度合理、统一领导有力,县市级响应充分。

当前,云南省各级政府主动扛起污染源普查责任的态度更加坚决,抓好抓实普查工作的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全省统筹协同、上下联动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注重一线需求抓好队伍建设

省州(市)两级普查机构组织现场培训1.05万余人次

云南省在清查建库阶段共发动10155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265808个疑似排污对象进行了排查,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的数量为50928个。

云南省经济欠发达,基层环保部门能力普遍不足,尤其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存在明显短板,全省万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如何才能胜任这项要求极高的工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省普查办主任杨永宏说,省普查办坚持主动作为,在制定《云南省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多个实施细则为基层进行清查工作提供遵循同时,把开展技术培训作为服务基层重要手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想方设法做到“工作要求落实基层不走形”,确保全省推进工作节奏一致、要求一致、口径一致。

在国家对各省技术骨干培训的基础上,云南省普查办认真研究清查技术规定,结合实际创新培训方式,组建了42名省级培训师资队伍,按照统一课件、统一内容、统一讲解的培训模式,采取 “地方组织、省级授课”方式,开展全省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

据了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普查办对全省16州(市)普查机构以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实行分阶段培训,省州(市)两级普查机构共组织现场培训1.05万余人次。

2018年5月,国家第16检查组在云南省开展前期准备情况检查时,对云南省主动作为,统一培训,提高工作成效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视频会后,云南省普查办于2018年9月在昆明组织了一期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动员暨普查制度培训、4期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培训,针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普查机构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810余人,进行了全面入户调查动员宣传及各类污染源普查制度、技术规定、报表填报培训。

同时,云南省加大农业污染源普查专业技术培训力度。9月17日~9月27日,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了种植业(包括原位监测)、畜禽养殖业、地膜、水产养殖业、秸秆、农业移动源和质量控制7个专业组的技术培训,全省16个州(市)农业污染源普查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

杨永宏认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全省各级普查人员的技术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普查清查和入户调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抓好环保工作储备了技术人才。

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普查实效

开发普查清查系统,操作行为全过程留痕

在推进污染源普查进程中,云南省不仅充分运用QQ、微信等现代通信工具第一时间指导基层工作、调度普查进度、发现解决问题,还通过自主研发软件系统实现了清查工作的全面信息化,从源头上确保填报数据完整性,极大地提升了清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云南省普查办自主开发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以“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全员质控、全过程质控”、“数据流转最快化、操作过程最简化、操作界面清晰化”等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为开发目标,实现了原始信息统一初始化,清查任务在线分配、流转、审核,分类汇总,清查表分类导出等功能。同时,利用信息化系统,对经纬度重复或超出地理边界、代码填报不全或格式有误、信息不全、逻辑有误的信息进行了系统查找及重新分配,并与排污许可证、环境统计、涉重企业全口径排查等专项工作形成的工作成果进行了综合比对,确保了全省的清查工作质量。

这套系统分3个层次建立参与人的任务职责,确保填报与审核责任的一致性。在线上实现四级质控及进度追踪,将省级、州(市)级、县级及普查指导员(审核)的自查、核查功能及工作进度情况全部体现在清查系统过程中,操作行为全过程留痕,数据从建库、填写、审核、修改、确认等过程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设置漏填提醒和重复数据报警功能,设置必填项提醒功能,从制度设计上杜绝漏填和重复,从源头上确保填报数据完整性。

此外,云南省普查办还设计开发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答疑系统,为确保技术要求一致、信息流通及时提供有力支撑。迄今,答疑系统已有问题382个,发布后系统访问量达6912次。

为确保入户调查阶段数据质量,云南省普查办根据普查制度报表填报指标解释及表格之间的逻辑关联性,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对工业源普查报表质量控制节点进行梳理,撰写了入户调查阶段数据质量控制文件,供各级普查机构及两员在入户调查报表填报工作中参考使用。还在深入学习研究国家软件系统基础上,以工业源为抓手,从完整性、逻辑性、规范性、一致性、关联性等5个方面,梳理质控指标和质控方法,完成系统开发方法的验证,以及全省数据质控系统开发。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29检查组认为,云南省普查工作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省普查办自主开发的清查系统设计合理,逻辑框架清晰,数据溯源及档案记录存留完整,为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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