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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进入第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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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皖两省“生态约法”共护一江碧水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进入第三轮

 

◆本报通讯员徐峰

见习记者朱智翔 记者晏利扬

一场守护水质的“生态约法”再次启动。近日,浙皖两省正式实施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继续对提供良好水质的上游地区进行合理补偿,解决好新安江上下游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切实保护千岛湖不可多得的优质水资源。

前两轮试点成效明显

新安江是安徽的三大水系之一,流入浙江境内,注入千岛湖。为了守护这一江水,从2012年起,浙皖两省开展了两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首轮试点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浙皖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年度水质没有达到考核标准,安徽拨付给浙江1亿元。第二轮试点按照“分档补助、好水好价”标准,浙皖两省各增加1亿元。

经过两轮试点,新安江两省交界断面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2017年,千岛湖水质各项指标基本符合Ⅰ类水标准,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Ⅰ类水标准,市控以上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全国61个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

第三轮试点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

为持续保护好这一江“秀水”,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为期三年。在这三年时间里,浙皖两省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每年各出资2亿元,当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支付给安徽2亿元;水质达不到考核标准,安徽支付给浙江2亿元。

与前两轮试点相比,第三轮试点进一步优化了水质考核指标。比如针对近年来上游来水总磷、总氮指标上升等问题,在水质考核中加大总磷、总氮的权重;同时相应提高水质稳定系数,引导安徽加大水质治理力度。此外,第三轮试点还在货币化补偿的基础上,将探索多元化的补偿方式以及上下游之间相互监督、联防联治等。

“之所以要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是因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安徽很多地区迫切希望发展绿色产业,所以通过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浙江会加强与安徽在绿色产业培育、生态旅游发展等方面的产业合作。”全程参与第三轮试点实施方案制订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专家曹利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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