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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禁止敷衍应对督察的行为
“气质”提升发红包恶化吃罚单
督察“回头看”严防严查“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通报工业集聚区 水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进展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进入第三轮
以实实在在环保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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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回头看”严防严查“一刀切”

 

◆本报记者史小静

严防“一刀切”,成为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一个鲜明特征。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上,督察组组长朱小丹、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朱小丹强调,此次“回头看”将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巴音朝鲁在作动员讲话时也明确要求不能搞“一刀切”。他说,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限期予以整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方案。

督察组和吉林省作出这一部署,针对性非常强。从此前的情况来看,尽管“一刀切”问题不是十分普遍,但确实在一些地方存在,甚至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

具体来看,有的地方在督察组进驻前和进驻期间要求企业大范围停工停产,有的地方整改中将部分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也一并关停,有的地方督察整改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巴音朝鲁在向督察组汇报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时也坦言,吉林省级环保督察发现,个别地方在推进问题整改、安排部署工作、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倾向,简单粗暴地“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个别企业存在省级督察期间以停工停产来逃避督察的苗头和现象。

与平时的不作为、慢作为相比,这种“临时抱佛脚”的“一刀切”行为,是明显的乱作为、滥作为,影响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也背离环保督察制度的初衷。

对此,生态环境部态度鲜明。早在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面启动前的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就发布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

在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前夕,10月26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27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也都对严防“一刀切”作出了具体部署。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吉林省)高度重视,严防严查。在已经转办吉林省办理的前两批群众举报案件中,群众也不同程度地反映一些地方督察整改存在“一刀切”问题。对此类举报,督察组在转办地方办理时,多以星号标注为重点案件,要求地方有效核实。

同时,督察组还将严查“一刀切”问题作为贯穿督察全过程的督察重点,紧盯不放,一盯到底,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总协调人邱鹏告诉记者,针对可能出现的“一刀切”问题,吉林省已于10月29日专门印发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区域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采石采砂采矿业、城市管理问题、“散乱污”企业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明确了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具体要求。

在工程施工方面,《通知》要求,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在生活服务业领域,对具有合法手续的餐饮、洗涤、修理等,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业。

吉林省提出,对于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不得简单随意扩大停产整治范围。根据每一个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给具体整改单位合理留足整改时间,避免出现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不难看出,针对严防“一刀切”,督察组有明确要求,吉林省有具体部署,如果仍有个别地方心存侥幸、顶风而上,一定会受到严查、严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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