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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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小水电有序退出机制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需合心合力合拍
乡镇党委政府应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让每个项目都成为环保典范
野蒺藜
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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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每个项目都成为环保典范

 

◆孙贵东

前不久,被誉为“世纪工程”“新的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据报道,这一工程成为了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典范。在港珠澳大桥建设前,就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例如,在建设期间,就积极预防施工造成的悬浮物、废水、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污染,严格要求施工船舶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进场施工设备设置较高环保门槛,并实现了中华白海豚“零伤亡,不搬家”的目标。

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实践,为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各地各部门应从思想认识、工作标准、政策制度落实等方面反思、衡量、查找当前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偏差与不足。

要对照中央要求找差距。正如港珠澳大桥建设一样,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就应该把生态环境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生态环保基本常识、理论、规律,并自觉以此规范、约束、指导各方面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对生态环保工作存在“假重视”问题,往往体现在口头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反思在贯彻落实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

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硬性“标配”。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假环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在自然保护区非法搞旅游开发等问题,暴露出执行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不严的问题。这也是很多生态环保违规违法犯罪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借鉴港珠澳大桥建设经验,要严格遵照各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负有审批、执法、监管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开展审批、监管、指导。无论是大项目开发还是小项目建设,都要配全、配准、配精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手续、设备、技术,从而让每个项目都成为生态环保方面的合格品、免检品甚至是精品,而不是赝品、次品、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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