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厚美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暴力抗法、阻碍环境执法事件时有发生,给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挑战了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如何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同时,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这是一个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重视和支持生态环境执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对暴力抗法、阻碍生态环境执法的要依法严惩,切实保护一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位和权威性,不能让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流血流汗又流泪。同时,加大对暴力抗法案件的侦办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案情,让广大群众知晓暴力抗法的严重后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其次,要建立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生态环保监管职能,建立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以及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所有纳污介质的联合监管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应急机制,及时处理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暴力抗法和阻碍生态环境执法事件。形成全社会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处藏身,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三,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强制保障措施,加大对暴力抗法等行为的处置力度,依法打击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弘扬社会正气。对阻挠生态环境执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及时排除阻扰,坚决依法处理。严厉打击以暴力手段阻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对暴力袭警从重处罚的条款,建议参照此规定增加对暴力袭击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从重处罚的法律规定。同时,为一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保护措施,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