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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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创新实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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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创新实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4+3”绿色管控,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
山东省济宁市近年来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图为风景优美的任城湿地。 苏继皊摄
 

◆本报通讯员 高广勇 王乙潼 李姝熳

山东省济宁市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城市和保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大气环境质量通道城市,受自然禀赋、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济宁承担着更重的责任,需要执行更高的标准。

近年来,济宁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创新实践,给出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济宁方案,用实际行动守护全市的碧水、蓝天、净土。

实施绿色管控,标杆企业可不错峰少错峰

针对2018年~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济宁市积极响应,创新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4+3”绿色管控,要求全市按照“四项原则”,实施好“三大工程”,对管理水平、污染治理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的绿色标杆工地和绿色标杆企业发放绿色许可证,采取少停工或少予停限产措施。

济宁市以职责明确、标准加严、动态管控和考核问责“四项原则”夯实管控基础,要求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乡镇和企业层层制定本行业、本地区、本企业绿色管控方案,分别建立档案,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属地管理职责、治污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分别牵头制定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秋冬季错峰生产、重污染应急差别化管控标准。

济宁市住建、经信、环保等部门严格开展绿色标杆工地和企业的审核认定,确定绿色管控清单,发放绿色许可证,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剔除。

为加强考核问责,济宁市要求,凡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不符合绿色标杆标准的,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的,各类督查、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一律撤销“绿色称号”和豁免政策,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凡是瞒报漏报不纳入管控清单的,一经发现一律停产停工。

济宁市在遵循绿色管控四大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提升工程,包括扬尘管控、错峰生产差别化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3个方面。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界定扬尘管理主体,获得“绿色许可证”的标杆企业,可不错峰、少错峰,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错峰生产的,只要污染物排污总量低于核定排放总量50%,并符合绿色环保标杆企业豁免政策要求的,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免予或减少停限产。

通过精准施策,济宁市在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工程,实现生态、经济、民生和谐共赢。

依托数字环保,打造网格监管升级版

济宁市近年来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精心打造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建立了“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全市智慧环保工作的成功做法入选2018全国环保互联网典型案例。

济宁市的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将市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和14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监管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接入监控视频10981路,各类监测点位1800余个,车船GPS(北斗)导航4205个,初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监管平台搭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动态数据库已包含废气、废水、污水、空气质量等监测记录1200多万条,汇集的环境监测大数据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决策和行动依据,为环境科研提供了数据支撑。

今年,济宁市新建1处涵盖颗粒物动态源解析、气溶胶观测等要素的大气监测超级站及4套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和高空瞭望系统,与乡镇大气标准站及998个大气微站共同形成了大气污染物全方位监测网。

为探索高效监管模式,济宁充分运用监管平台在线监测、在线监督、在线管理、在线指挥、分析应用五大功能。在线上,平台监管员根据监控视频、PM10监测设备和GPS定位设备,对港口、煤矿、建筑工地等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当发现有违反导则的情况时,立即向有关部门、县(市、区)进行任务转办。当发现企业点源超标和环境质量异常时,平台会自动向相关责任人发送告警短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

在线下,专职网格员按照巡查频次对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移动终端上报,各级监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问题、反馈情况。

为构建覆盖全市域的生态环境监管网络,济宁市为每个子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共设立县级监管网格14个、乡镇网格162个,配备专职网格员918名,为每名网格员配备了移动终端。2017年2月以来,济宁市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共发现各行业部门违反导则问题1575个,县(市、区)企业问题16447个,网格员共上报各类环境事件19万余件。

改变执法模式,实行多时段全天候执法

济宁市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积极摆脱固定模式,在污染源随机抽查日常监管、专项执法、公安环保联合执法等方面进行突破创新。

济宁市严格贯彻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合理确定抽查覆盖频次,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引入执法人员、执法区域交叉抽查模式,改变以往固定人员抽查固定区域的做法,有效防止人情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为打破生态环境执法时间相对固定的常规,济宁市采用多时段、全天候的执法模式,建立严查严打常态化机制,采取明查、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隐患。

济宁市将日常执法与错时执法、异地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有机结合,周密组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分行业、分类别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环保专项检查。据统计,2018年以来,济宁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50件,共处罚款4716.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66件,行政、刑事处理65人。

为兼顾“力度”与“温度”并存,济宁市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坚决避免“一刀切”, 转变监管思路,变“病后医治”为“病前体检”,真正从源头帮助企业查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一督办解决,有效降低了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避免企业遭遇“断崖式”关停,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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