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王亚芸 侯卫婷 刁春阳乌鲁木齐报道 截至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完成工业领域182家重点用能企业的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完成率为100%,有效推进了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照进度完成。
为持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狠抓问题整改。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挂图作战,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据了解,作为自治区“兵地融合”先行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自2016年起与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联合节能监察执法。如今,全区节能监察执法的开展,已成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兵地一盘棋”、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的有效手段。
2018年国家下达新疆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共182家企业,其中,钢铁企业25家、水泥企业67家、电解铝企业5家、石油化工企业16家、造纸企业34家、独立焦化企业18家,2017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企业11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