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淄博市文昌湖区以落实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进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文昌湖区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对摸排出的966家企业采取树立标杆、分类整治等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和具体措施;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排查全区109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坚决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扎实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一项项具体的工作,使文昌湖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2016年的全市倒数第一跃升到2017年的全市第五位,在今年生态淄博建设考核排名中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在“治水”方面,文昌湖区严格监管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开展氟化物治理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封堵沿湖沿河工业和生活污水口34个。同时,将湖边的130余家饭店搬进排污处理设施齐全的美食城,不仅改善了湖边环境,还增加了饭店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实现环保、经济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