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目前,重庆市已实现环保集中督察区县全覆盖。
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过程中,重庆持续加强统筹协调,重点督察了各区县党委政府对中央和全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有力压紧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环保责任。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等作出安排,特别是紧盯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重难点整改工作。
在中央环保督察下沉8个区县的基础上,重庆完成了剩余32个区县的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实现了全覆盖。各区县立行立改解决环境问题7400余个,督察反馈的1400余个重点环境问题正有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