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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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正攻坚 绿水青山谱新篇
河长制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
33个区县签订流域横向保护补偿协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见成效
环保集中督察实现区县全覆盖
新建、改建一大批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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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长制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

 

自2017年6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重庆市突出治脏、治浑重点,大力推进河长制“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如今已全面实现“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的河长制全覆盖工作,

为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重庆全面落实河长制,在全市设立4级河长、3级双总河长,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全部担任市级河长。其中,重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总河长,建立市、区县、街镇3级“双总河长”做法得到了水利部和长江委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据统计,重庆全市目前分级分段设立河长1.7万余名,实现了河库“一河一长”全覆盖,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超过25万人(次);24个市级责任单位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非法码头、黑臭水体整治及消落区治理、非法采砂打击;梁平、垫江、长寿在龙溪河,永川、江津在临江河,南川、武隆、涪陵在大溪河等重点污染河流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治。

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编制完成3800余条(段)河流“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开展“清河一号”行动,清理河岸垃圾约12万吨,打捞河面漂浮物约9万吨,处理非法排污案件400余件。此外,涪陵、南川等地还设立了河道警长,奉节、北碚等地设立了河道督导长,合川全市首位民间河长更获评全国“绿色卫士”称号。

聂廷勇 丁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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