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近日召开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契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在会上强调,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对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严惩重罚,对违法向农用地排污或者不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实施修复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者,实施拘留。对出具虚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等报告,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单位予以永久禁业,对有关责任人员禁业十年;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终身禁业;与委托人恶意串通的单位,还应当与委托人共同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对严重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