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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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情况
严监管与强服务并重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莫让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睡大觉”
带血混洗
“嵌入”监督精准发力,纪检助力环保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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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监管与强服务并重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是“亲”和“清”,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亲”和“清”的辩证统一关系,能够保障企业更加高效精准地落实治污措施,避免走弯路、蹈覆辙。“亲”与“清”不应成为一对矛盾,而应成为相辅相成的结合,成为关系和谐、相互促进的依托。

◆香城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并且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聚焦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同时要统筹兼顾,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狠抓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同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也已显现,助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当前,要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笔者认为,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要正视和研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继续秉持环保促进和优化发展的工作理念,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促进企业发展步健行稳为基本,坚持严格监管与强化服务相结合,提升企业治污意识、能力和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以此为巩固和深化治污攻坚成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是在推进“互清互亲”上下功夫。近年来,为防止个别基层工作人员经受不住利益诱惑,出现违法乱纪情况,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打交道时,往往强调“清”较多,在“亲”程度上把握不够准,重视也不够,这也导致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或多或少存在双向沟通不畅的现象。实事求是说,无论“亲”而不“清”,还是“清”而不“亲”,都不利于工业企业和生态环保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是“亲”和“清”,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亲”和“清”的辩证统一关系,能够保障企业更加高效精准地落实治污措施,避免走弯路、蹈覆辙。“亲”与“清”不应成为一对矛盾,而应成为相辅相成的结合,成为关系和谐、相互促进的依托。

“亲”,对环保部门来说,就是要真心服务、担当作为,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方面的难点问题;对企业而言,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多交流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为生态环境部门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决策支持,以此形成良性互动。

“清”,对生态环境部门来说,就是在与企业交往中,要心底无私、风清气正,不能有贪心私心,甚至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同时也要摒弃不愿主动与企业交往、怕出事的心态,只要光明磊落、天地良心,又何惧之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印发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的基准线,让公职人员有章可循,抛开和消除各种疑虑与困惑。青岛的例子就值得借鉴。“清”对企业而言,就是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规范企业各类排污行为,此外,企业要从真正爱护基层环保工作人员的角度,抛弃拒绝请客送礼、利益拉拢。

二要在加强常态互动上下功夫。目前各类工业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已显著增强,治污能力也有了大幅提升,但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难免还能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有些问题,企业早已知道,但苦于找不到解决的路径,以至于小问题演变成大疾患。对此,建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的思路,在依法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更多污染治理中遇到的掣肘问题。

为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通了“12369”环境信访举报电话,还建立了微博、微信环境投诉平台等,确保群众遇到污染问题能够及时反映。然而,在服务企业方面,尚无明确的服务电话或更加畅通的沟通渠道,虽然各级落实了“局长接待日”等服务措施,但覆盖面、经常性和及时性还不够。

服务企业规范治污措施与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目的殊途同归,都是为了遏制和解决企业污染问题,与其污染之后再查处,何不事先服务好企业,让其全面做好治污的分内之事。如此一来,污染问题就能够尽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全面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的常态化互动交流,防范和避免企业求援无门现象,笔者建议,尽快健全和完善更加便捷的服务沟通渠道,对企业遇到的各种困惑与矛盾,及时准确地限期回应,配合那些想做好、肯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治污行为,真正走上绿色发展快车道。

三要在强化统筹协调上下功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始终与经济社会互依共生。面对污染现象,我们坚决要做到不退步不让步,同时也要在如何遏制污染产生方面加强研究和思考,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做到统筹协调。

一方面,严格监管拒绝简单粗暴。我们要依法尽责,严查严管,始终保持打击非法排污的高压态势,尤其对于恶意偷排超排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让违法者受到严惩。同时,在执法监察中,要始终把法律高高举过头顶,不能跟着感觉走,踩踏或跨越法律法规的红线。比如前些天河北省曲阳县“烧散煤被拘”事件引起媒体高度关注,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盲目地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表达质疑。虽然这一事件后经辟谣澄清,但其产生的影响仍足以引起警惕。

另一方面,“放”“管”“服”要同步推进。生态环境部今年下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出了明确部署。当前不少地方能够做到依规“放”和依法“管”,但在“服”上,还有改善空间。“放管服”不能厚此薄彼,甚至顾此失彼,务必要创新思路、更新思维,让严管与真放、真服务并驾齐驱。因此,笔者建议,有些“服”的方面要加强机制化建设,比如,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做实“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等便民服务,对于做不到的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批评教育。同时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让“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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