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各地级以上市2017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的有4个市,“良好”的有12个市,“合格”的有5个市。河源市再次获评“优秀”等次,已连续4年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获评“优秀”。
据悉,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是省政府对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性考核,包括组织领导、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情况等。根据2017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河源市与珠海、梅州、湛江获评“优秀”。
2017年,河源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河源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三名,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7.5%,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56天。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有力保障了东江下游地区4000万人口和香港700万同胞的饮水安全,是广东唯一没有酸雨的地级市。张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