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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程序制度专项培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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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程序制度专项培训完成
共245名干部学员参加培训
 

本报见习记者鲁昕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日前在北京举办了第四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程序制度专项培训班,全年4期专项培训按计划圆满完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单位共245名干部学员参加了培训学习。

全面开展管理体系程序制度建设和培训,是核安全监管领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核安全法》、持续提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传承“核安全精神”、弘扬核安全文化、打造核安全铁军的有力手段。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安全标准和国际同行的良好实践,结合自身监管实践及发展需求,制修订完成覆盖全领域、全环节的程序制度,涵盖组织政策、目标与规划,组织机构和管理责任,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频度等内容,建立了集中统一、分工合理、资源整合、流程优化、上下协同、科学高效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

今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先后举办了4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程序制度专项培训,做到了3个“全覆盖”。一是培训对象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业务机关干部和各监督站、技术支持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全覆盖;二是培训内容实现管理体系《总论》和全部49份程序制度全覆盖;三是培训师资实现程序机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授课全覆盖。

通过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监管者自身的管理理念,优化了管理方法,提升了监管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为推进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依法从严开展核安全监管、确保国家核安全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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