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周海燕海口报道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对2017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工作和环评文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10家环评机构和10个审批部门及18名环评工程师被责令限期整改,另有6家环评机构被约谈。
据介绍,此次集中复核了128个环评项目,发现有12个项目环评文件质量不合格。通报指出,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文件时主要存在建设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不充分、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等问题。市县环保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过程中主要存在对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把关不严、受理的环评文件不规范等问题。
通报要求,对环评文件质量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江西鑫南风环评有限公司等7家环评机构(另有两家机构资质已注销不再处理)做出处理,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并计黄牌1次;对环评文件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18名环评工程师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并计黄牌1次。相关情况记入全国环评机构诚信档案。同时,对涉及环评文件质量不合格的10个市县(区)审批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海南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上述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工程师,整改期间海南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还将对环评文件质量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环评机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