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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五常市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处理情况
70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被严肃处理

 

本报综合报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近日针对五常市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处理情况发出通报,决定对五常市70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2018年12月12日凌晨,五常市冲河镇、龙凤山镇村民焚烧秸秆,随后沙河子镇、常堡乡等10个乡(镇)陆续出现火点,导致哈五公路等区域能见度不足20米。当日,黑龙江省政府对五常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约谈,该市立即整改。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表示,出现这一问题,暴露出五常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保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树得不牢,政治责任落得不实不靠,履职不力、工作不严不细不实,监管缺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该市70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根据通报,五常市冲河镇四平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国、龙凤山镇岗里村党支部书记郭艳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凤山镇七寸河村党支部负责人吴占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冲河镇永丰村党支部书记李新朝、龙凤山镇东局子村党支部书记刘子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对五常市委书记张希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英波等65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五常市委、市政府必须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决策,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部署落实到位,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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