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公布了2018年11月全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1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10个,占50.0%,同比增加1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4个,占20.0%,同比减少15.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6%、9.3%、51.4%和11.1%。
当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0.80-3.04之间,水质较好的是河西区、红桥区、南开区,水质较差的是滨海新区、津南区、东丽区;同比变化率在-38.89%至71.17%之间,与2017年同期相比,改善幅度排前三名的为静海区、西青区、蓟州区,同比恶化幅度排前三名的区是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55-2.57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河西区、宁河区、静海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河东区、和平区、滨海新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3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静海区、河西区和西青区。对照11月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天津市分别对静海区、河西区、西青区、宁河区、河北区、蓟州区、武清区给予了140万元-20万元不等的经济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