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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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打造生态环境监管“千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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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打造生态环境监管“千里眼”

 

鄂尔多斯市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实施环境执法“千里眼”计划,环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违法问题,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创新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鄂尔多斯市网格化监管暨12369应急指挥中心正式建成投运,为环境执法配备了“千里眼”,标志着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监管向智慧化、精准化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鄂尔多斯市网格化监管暨12369应急指挥中心是以网格化监管平台为基础,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视频监控、环境应急指挥和12369环境举报调度为主要监管手段的综合性环境监管执法平台。指挥中心投入运行后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水平,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为全市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截至目前,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 原则,鄂尔多斯市以各旗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共划分环境监管网格1102个,落实网格责任人2300余人。每个网格均明确了责任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网格员,实行逐级负责。2018年,已通过网格化监管平台办结各类环境问题200余件。在此基础上,鄂尔多斯市大力推动“千里眼”视频监控计划,使指挥中心与在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聚集区、工矿企业设置的268个云台摄像头联网,同时新增对448家电厂、煤矿、水泥和焦化等行业物料堆场的监控点位570个,有效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天候发现、处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为更加高效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建立了以无线通讯技术为框架,整合形成应急监测、远程指挥调度会商等多功能的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并配备一辆应急指挥车。应急指挥车装备有视频图像采集传输系统、二维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气溶胶激光雷达、气象参数仪、环境事故应急系统及专家数据库、污染物扩散分析预测系统和气象观测系统等先进系统设备,配合7台高性能环境执法无人机,实现“情况看得见”“指令听得着”“应急有措施”的全方位可视化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切实提高了对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和联动指挥能力。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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