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桓平 张琴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和苦仗,不仅牵涉面广,而且存在多方面利益博弈,需要多部门联动,综合施策。
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面临调查难、取证难的情况,许多地方为此成立了环保警察,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201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在生态环境部门挂牌成立环保警察中队,与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办案,提高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力。
当前,很多地方的公安部门都以较高热情参与到打击生态环境违法活动中去,甚至还有部分干警为了快速响应,在生态环境部门考取了现场采样证。公安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特殊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将这种震慑作用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无疑会提高整改效率。为此,笔者建议,可以将公安工作的权威性和生态环境的专业性紧密结合。
一是完善部门联动、增援机制。对公安部门而言,环境违法作为一类快速增长的犯罪形式,存在发现难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执法需要强制力,只有两个部门统一思想,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动,才能让基层增强执行力,同时出手擒顽凶。
二是采用灵活多样的协作方式。既可以像赤峰市红山区那样由公安部门在生态环境部门挂牌长驻,随时联合出动;也可按原建制分开管理,但建立专线联系,能够做到同时出动,各自直奔现场,汇合后再办案。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反应迅速、同步抵达案发地是关键,也是检验联动是否有效的标志。
三是延伸联动的内涵。发现企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固定证据后,有必要对其进行严惩,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兴办实业不易,如果公安部门能够事前介入,和生态环境部门一起进企业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或许会给当事人更大的思想震撼,防治污染的常识更容易入脑入心。
生态环境被破坏了,要恢复原状非常困难。全社会各个阶层都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政府组成部门拥有丰富的资源,更应在党委的统一指挥下,发挥自己的优势,形成向污染宣战的合力,不断提高环境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