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河北执法检查瞄准“两高”行业企业
大气污染案件数量为啥这么少?
捍卫绿水 舍我其谁
四川将全面试点环境案件提级管辖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9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将全面试点环境案件提级管辖
按流域、生态功能区域开展集中管辖试点
 

本报记者王小玲成都报道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在雅安、乐山、宜宾试点的基础上,四川将全面试点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

2017年8月,为加强对全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统一案件执法尺度,加大对涉及破坏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四川选取雅安、乐山、宜宾3市,对部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试点提级管辖。

“这项工作在全国领先,经过一年多试点,目前效果明显。”四川省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谭勇介绍说,四川省法院正在进行相关调研,拟在全省全面推行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

同时,将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按流域、生态功能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流动性、扩散性问题;探索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案件备案和管辖制度改革,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案件原则上报上一级法院备案,实行集中或异地指定管辖,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