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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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打出污染防治攻坚“组合拳”
北京多部门联动开展点穴执法
四川评选10条优秀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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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评选10条优秀司法建议
依法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司法建议入选
 

本报讯 四川省高院近日公布2018年全省10条优秀司法建议名单,其中一条为达州中院的司法建议,涉及依法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据了解,达州中院在审理上诉人开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被上诉人许某、孙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处罚一案中,发现上诉人以被上诉人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猪影响环境为由,对其饲养生猪进行没收的处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

为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实现畜禽养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保护三赢,达州中院向开江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应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对案涉养猪场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作异地搬迁或货币补偿的方式妥善处理后再进行关闭,以达到既保护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又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财产的目的。

司法建议效果如何?评审人说,为鼓励农民勤劳致富,地方政府曾大力支持农民在住所地兴办畜禽养殖业。但随着城镇化高速发展,一些畜禽养殖项目因城镇规划调整,兴办场地由农村变为了城镇,不再符合法律规定的养殖条件,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迫在眉睫。

评审人评价,达州中院结合审判实践,向涉诉行政机关所在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指出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既保护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又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财产的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响应。

司法建议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发挥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功能。四川高院一直重视司法建议工作,早在2015年就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规定(试行)》。

此次评选以第三方评审为主,确保了公平公正。15人评审组包括党政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各两名,法院内部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7名。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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