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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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制宣教“一+三”模式好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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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赴南通通州区调研
环境法制宣教“一+三”模式好在哪?

 

本报通讯员崔祝进 见习记者李苑南通报道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调研组一行近日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详细了解了通州区通过“1+3”(紧扣一个目标,抓实三大板块)模式拓展环境法制宣教优势的做法。

据了解,近年来南通市通州区紧扣“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这一目标,从地方实际出发,拓展环境法制宣教三大优势。

拓展宣传优势,强化法制引领

通州区一方面引进法律外援。2018年,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部门共同举办了“环保与法”论坛,并借助论坛成立南通地区首支环境法律服务团,将专业法律工作者引入环境执法工作,提高环境工作法制化水平。

另一方面开展精准普法培训。根据全区企业构成,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先后组织了三行业法治大讲坛、涉危涉重企业环境法制大宣讲、全区环境新法培训班,宣传解读新环境法律法规,通过案例警示重点行业企业。

为做好现场法制宣贯,通州区生态环境部门印制了《告全区企业家朋友一封公开信》,告知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和法律后果。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都会随身带着如《环保督察应知应会汇编》,在日常监管中贯穿法制宣传,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

此外,在开通“绿色通州”公众号、依托环境日、科普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召开听证会等机会,为企业和当事人解疑释惑,收到较好效果。

拓展执法优势,强化震慑效应

通州区还开展“绿盾”环境执法亮剑行动,重点围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三行业企业、涉危涉重企业、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开展七个专项执法行动。

2018年环保立案287件,立案处罚金额8341万元,是前年的3.37倍;限产停产13件,查封扣押12件,刑事拘留30人,行政拘留5人,执法力度空前。

在全面推进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工作过程中,通州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实施联动,去年实施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

押、移送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五类案件总数40件,同比增长21%,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大的威慑作用。

拓展联动优势,优化执法环境

通过建立完善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通州区司法部门介入环境执法工作,先后成立了多个涉环工作机构。

例如,通州区检察院在区环保局设立环境保护检务站;区公安局在区环保局设立环保警务室;并且在南通市率先成立食药环大队;2018年通州区15个镇(区、园、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全部规范运行,并明确各地派出所一名副所长兼任环保办副主任。

通过检察院、法院、法制办、公安局以及上级部门的共同参与,目前通州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已初步形成,2018年至今,全区共磋商成功5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议金额突破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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