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射阳县近日根据省、市“263”专项整治行动及化工生产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对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的盐城振阳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和盐城振阳纺织助剂有限公司两家化工生产企业依法作出实施关停决定。
据了解,以上两家公司属化工企业,生产以来达不到污染排放要求,引发信访问题。射阳县环保部门对其实施限期整改措施,并依法作出处罚。鉴于这两家企业整改后没有达到环保要求,治理无望,射阳县依法作出关停决定。
射阳县人民政府近日组织县经信、环保、安监、市场监管、供电、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关停企业验收工作组,对以上两家化工生产企业关停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两家企业关停工作符合市化工企业关停标准。
魏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