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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4吨过期药品找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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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24吨过期药品找个家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帮助中小企业处置过期药品,收到医药质管协会锦旗
 

◆本报记者 徐小怗 见习记者 褚方樵

江苏省南京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近日向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赠送了一面锦旗,感谢其帮助26家药品流通企业安全处置了24吨过期药品。

对此,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刘华道很惊讶:“我们只是尽职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本着“走民企送政策送服务”的初心,积极创新服务思路,帮助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妥善处理过期失效药品,取得一定成效。

行业尴尬 过期药品变身危险废物

对于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来说,药品一旦过期失效,就成了烫手山芋。

这是由于药品具有特殊性,过期失效药品不能被当作一般垃圾处理。如果库房够大,可以存上一段时间。可如果想把它们处理掉,那么这些药品就换了身份——“危险废物”。

处置危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事先申报——专车转移——有资质的企业处理,这是一个规范的流程。然而,对于南京26家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来说,每一个环节都有尴尬的地方。

首先是申报。根据规定,企业需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提前对每年需处置的危废信息进行申报。然而这26家企业不像大型化工企业,每年都有数量可观且种类固定的危废产出。危废的产生对它们而言面广量少,有的几年都不到一吨,因此难以提前申报。

其次是运输。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省内危废转移采取“一车一单”的运输方式,也就是说可能会出现来一辆8吨运输车,却单次运输1吨危废的情况,成本让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很难接受。

即便接受了,也引来第三个尴尬——下家根本不愿意收。还是出于成本的考虑,量太少划不来。

2018年8月,南京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向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求助:为这24吨过期药品找一个“家”。

创新服务 启动行政代处置

了解到药品流通企业面临的难题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走民企送政策送服务”的重要工作来推动。

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迅速与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沟通,将全市有资质处置单位的联系方式和经营范围提供给协会,并在对接同意后启动了行政代处置工作流程。

由于各药品流通企业点多、面广、量小,难以按照传统工业企业的模式每家分别网上申报。为此,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创新服务管理思路,参照行政代处置的模式,由该局统一为产生单位发起转移申请,获取电子转移联单,完成联单填报,并要求处置单位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我们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找了一个空间够大的暂存库房。”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说,“让各企业在同一天将药品运过来,然后作为危废集中运往处置单位。”

危废处理 解决小微单位难题

这面锦旗的背后隐藏着危废处置工作的庞杂艰辛,刘华道对此深有体会。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日益提高,危废监管压力不断增大,工业企业产生的危废因为量大、单一,都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依法依规处理途径还较畅通。”他解释,“难的是突发状况以及小微企业的零散危废,这些需要政府来协调收贮,化零为整,统一处理。”

比如,零散危废中,相对于过期药品,实验室危废是更为棘手的难题,特别是涉及一些中小学的实验室废物,每年产生量极少,危险品车辆运输时往往还涉及城区禁行,申报难、收集难、运输难、处置难。

刘华道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建议省级完善危废信息系统,针对零散危废特点增加专项申报栏;二是提倡由危废经营单位发起“一车多运”,解决小微单位转运难的问题;三是进行走访摸排,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区域)申请省级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四是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使小微单位危废管理处置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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