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9年春节期间,广东省河源市通过一系列行动和措施,使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监测数据表明,2月4日-11日为春节假期,河源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值范围为25-75,均为优良天气。其中,2月4日(除夕)-2月6日(初二),PM10和PM2.5污染物峰值浓度对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4.8%和68.2%。
据了解,为做好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河源市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
此外,扩大禁燃范围,印发《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向全市发出禁燃烟花爆竹《公开信》和《倡议书》,将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仙塘镇和新港镇(圩镇、安源村、新源村)全部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止在此范围内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并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禁燃规定,倡导绿色文明过春节。张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