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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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环保企业成污染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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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3000吨铵盐产品露天堆放污染环境
苏州一环保企业成污染元凶

 

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苏州报道 苏州某环保科技公司让人大跌眼镜,竟成了污染环境元凶。江苏省苏州姑苏法院日前对该起污染环境案做出了判决。

苏州某环保科技公司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将3000吨左右的硫氰酸铵、硫代硫酸铵、硫酸铵露天堆放在厂内的场地上(没有三防措施),致使上述物质(溶于雨水)雨水渗漏流入厂区周边河道,造成当地河流水质污染,严重污染环境。

据鉴定,污染共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36万余元。案发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某对污染环境事实供认不讳,并支付费用对露天堆放物品进行清运处理,同时支付了应急处置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为一己私利,在新厂未获取环保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铵盐生产。在环保行政部门多次检查,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反而变本加厉将生产的多铵盐产品露天堆放在厂区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结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自首情节,案发后整治及修复情况,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25万元,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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