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今年以来重污染天气频发,特别是夜间各项指数明显偏高的情况,河北省武安市决定自2019年2月中旬至3月底,对全市涉气工业企业采取更严的强化应急管控10条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要求,武安市对3种情况采取停产管控。包括未通过验收不能实现稳定超低排放的烧结机、球团生产线,每日18∶00至次日6∶00实施停产;通过验收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一经发现超标排放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补差停产措施;水泥企业各一条粉磨生产线,每日18∶00至次日6∶00实施停产;全市铸造、白灰、石料(砂石)加工、岩棉、速疑剂(泡花碱)、钢渣等涉气中小企业在严格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允许生产的生产线每日18∶00至次日6∶00停止生产。此外,武安市还明确了7种强化整治管控情形,减少污染排放。
武安市大督查办公室、武安市大气办将抽调力量分4组对上述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密集式督导检查。凡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对企业采取全市通报、电视曝光、经济处罚、断电停产等措施。 冯涛 蒿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