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数据显示,全省纳入县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的114个县(市、区)中,竹溪县2018年PM2.5为35μg/m3,优良天数比例达9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成绩优异,进入全省前10名。
据悉,这是竹溪县继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名列全省前10后又一次进入全省空气质量“十强”。
据了解,竹溪县位于鄂、渝、陕交界的秦巴山区,森林覆盖率达78.6%,植被覆盖率达83.9%,本土基础环境资源具有得天独厚优势。竹溪县多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0天左右,是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也是湖北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之一。
竹溪县良好的空气质量不光依靠环境优势,还得益于当地做了大量的整治工作。将城区43条街道及东城新区5950盏普通路灯改造为LED大功率路灯,每年节省电量1316304千瓦时。取缔搬迁“散乱污”企业两家,完成两家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对8家建材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两起,拦截违规渣土运输车600余辆。不断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92.16万平方米。取缔两家露天烧烤经营户,对具备经营条件的39家露天烧烤经营户实施规范经营。叶相成 段欣宇